“他们队的外援将自己称作小JR。我倒是想在比赛中教训教训他。”
萧铭风口中的小JR是指辽宁队的外援后卫戈登.史密斯,此人早年在NBA打球,后来由于爱打架脾气火爆,常在比赛中使出组合拳,于是没有NBA 的球队雇用他,便来CBA淘金。就像当年JR史密斯在浙江队爆砍61分一样,戈登初到辽宁队,也要先来个爆炸的得分秀,在对阵福建队的比赛中拿下60分,从此有了小JR的称号,萧铭风想教训的,就是他。
”为什么你想教训他,除了被称为CBA北区第一外援之外。”白方铭对此饶有兴趣。
“因为他总是在媒体上发表贬低CBA的言论,我们都知道,他在NBA场均也就十几分,算一个中等的蓝领球员,但是到了CBA之后,今天说‘这是我实力的体现’,‘明天说在CBA打球就是如此地容易’,我要告诉他,他的言论是错误的。”
“那为什么你又不重视和辽宁队的比赛,你真是让我搞不懂。”
“我并不是觉得我们的球员的天赋不行,而是认为他们缺少系统的训练,所以不是我的对手。但是这个史密斯总是隐晦地将实力归结为天赋。”
“所以,”白方铭感觉一场精彩的对决就要出现,“你打算怎么教训他。”
“和他对位,打爆他。”萧铭风回答道。
“好吧。这就是你的脾气。兄弟,祝你今晚打爆小JR!”白方铭举起了酒杯,和萧铭风干杯,再次一饮而尽。
白方铭突然想起他有段时间没有问萧铭风在清华的进展了,兄弟的在学校的情况他还是要关心下的,但是他担心又问到了萧铭风的悲伤处,就委婉地试探道:“在清华怎么样了,成绩理想不?”
说起这个,萧铭风的脸上立即洋溢着一丝甜蜜的笑容,他转了转自己的眼珠,有些得意地说道:“其实我在清华总是考试不及格。”
白方铭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,他本以为萧铭风要夸夸自己现在的成绩,他用夸张的表情说道:“怎么回事,怎么在清华混得这么差。”
“哎,别提了。”萧铭风高中时期成绩本来就差,要不是会打篮球,他是进不了清华的,到了清华后,也是痴迷于训练,上课经常翘课,老师已经认识了萧铭风,因为清华翘课的极少。
“那今天的聊天就到这儿吧。”白方铭突然收拾起了东西,“兄弟,下次再聚,现在快到下午下课的时间了,去和锦奚聊聊吧,她肯定也很关心你今晚的比赛。我今天7点会准时出现在首钢体育馆。”
有个这么识相的兄弟,萧铭风也真是幸运。白方铭要走,他也不挽留,他的确想快点去见锦奚。几人说了几句之后,白方铭就离开了。
锦奚晚上有公选课,无法推脱掉去看萧铭风的比赛,她在学校的商店里买了一个小玩偶,准备把他送给萧铭风,旨在祝福萧铭风的比赛之用。
开学后,锦奚加入了院学生会,这虽然比校学生会要闲,但是繁杂琐碎的事情也不少。在收到萧铭风要来看她的短信之后,她就通知和萧铭风在篮球场见,因为他要去那做一下学生比赛的统计。
在校园里,如果一个女生有一副不错的外貌,那么她很快就能成为校园内的名人和风云人物。许多高校都喜欢在开学的时候评出十大新生,锦奚由于其异常出众的外貌,被学子们评为了十大新生之首。这自然也使她成为了许多学生追求的对象。
在追求她的男生中,就有这么一个人,他是清华大学篮球队的队长,现年大三。名字叫魏部群,大家都习惯叫他‘魏部’。
魏部群身高2米03,司职小前锋,偶尔客串大前锋,得分后卫。有着出色的运动能力与传导球的能力。大二的时候他就成为清华篮球队的队长,之后牢牢地掌握着队长的位置。他的比赛风格让人热血沸腾,观众总是能看到他在场上飞身盖帽和全场奔袭的身影。他也是球场上的指挥官,怒吼般的指挥和咆哮常常让己方的队友都被震慑。他就像一名年轻的军官,带领着士兵勇敢地在战场上冲锋陷阵。三分球是他最出色的武器,据说高中时期就能得到40%的三分命中率。
清华大学已经连续几年获得了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冠军,这里面有魏部群很大的功劳,他场均30分的成绩在比赛中几乎是垄断得分和统治级别的比赛。他的打法就像贾森基德,对手见到他的铁肘挥舞的时候总要忌惮三分,他非常善于执行教练的命令,这样的球员,恰恰是教练喜欢的。
魏部群也是学生会的成员,自从从学生会认识锦奚之后,魏部群就对锦奚展开了追求。为了避免尴尬,锦奚总是委婉地拒绝,但是魏部群并不打算放弃,拥有一个靓丽的女友是许多篮球运动员的憧憬,魏部群也不例外。
这天,魏部群也在篮球场,而他自然地就看到了前来统计数据的锦奚。锦奚今天穿着一筒笔直的黑色收脚长裤,上身搭配一件俏皮美国风格的蓝色长袖,看起来颇为青春活泼。魏部群看到她,几乎要忘记了手中的篮球。
他不知道锦奚已经是萧铭风的女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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